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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大專Python數據精英挑戰暨高中程式設計競賽辦法

發佈日期 : 2024-05-01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5-01

2024全國大專Python數據精英挑戰暨高中程式設計競賽

壹、活動目的

一、鼓勵參賽者學習和應用Python語言在大數據處理和分析方面的技術,提高他們的程式設計能力,提昇運算邏輯思維及培養程式問題解決實作能力,並提供一個平台讓參賽者展示其技能和才華。

貳、競賽項目

  1. 大專組:競賽使用程式語言(Python
  2. 高中職組:競賽使用程式語言(PythonCC++C#GoJava

參、參加對象:

本競賽以個人賽方式進行,參賽者於線上報名期間須具備以下資格:

  1. 大專組:具備全國大專校院學士或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身分。
  2. 高中職組:具備全國高中職或五專一至三年度學生身分。

肆、報名方式:

一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5月26日報名截止。

二、報名網址:以QRCODE方式報名,報名資料填寫請確認內容無誤後再送出,送出報名資料後不再受理變更作業。

三、報名截止後,將於113年5月27日前寄發確認通知,若未收到請於113年5月28日前主動諮詢,逾期無法受理。人數上限為100人 (錄取選手將依據報名完成先後次序錄取,若於截止日前額滿(未達),將提前(延長)截止報名活動,主辦單位有權安排與調整最後參賽選手數)。

伍、評分標準:

一、以參賽者解題分數及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,同分者以剩餘時間多者為排名依據。

二、採電腦實機測驗,使用【TQC 考照系統】進行競賽評分。

陸、競賽時程:

賽程時間:113年06月01日(六)

賽程地點:龍華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 K104教室、K106教室

11:30 – 12:30

K棟川堂報到、領取參賽證明
(請出示學生證,若學生證沒帶請務必攜帶有相片之證件),以確認為本人出賽。若身分驗證未通過,將取消選手資格及排名。)未到場報到者,無法領取參賽證明。

12:50 – 13:00

進場

13:00 – 13:20

競賽規則說明、測試賽前軟體操作測試

13:20 – 15:00

競賽限時作答(100分鐘)

15:00 – 15:30

系統計算成績

15:30 – 15:40

頒獎K308

請選手在競賽時間前10分鐘於等待區,等待工作人員帶領,再整隊入場。

柒、比賽規則:

由競賽平台隨機出4題,答對3題以上者頒發獎狀。

答對3題可得佳作獎狀,答對4題可得優等獎狀

答對4題速度最快的數名參賽者,依序頒發獎金及獎狀

捌、比賽題目範圍

一、大專組

大專組

1. 資料處理能力

2. 網頁資料擷取與轉換

3. 資料分析能力

4. 資料視覺化能力

二、高中組

1.  基本程式設計

2.  選擇敘述

3.  迴圈敘述

4.  函數(Function)

玖、辦理單位

一、主辦單位:龍華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。

二、協辦單位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。

拾、競賽獎勵方式:

一、大專組

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,000元整及獎狀。

第二名獎金新台幣4,000元整及獎狀。

第三名獎金新台幣3,000元整及獎狀。

優選依序排名(共十名)頒發個人獎金新台幣1,000元及獎狀。

二、高中職組

第一名獎金新台幣3,000元整及獎狀。

第二名獎金新台幣2,000元整及獎狀。

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,000元整及獎狀。

優選依序排名(共七名)頒發個人獎金新台幣500元及獎狀。

三、每位報名學生頒發參賽證明乙張。(當天競賽報到處領取,且不得由他人代領。)

四、得獎者,須於三日內提供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及簽領獎金領據,獎金會在賽後十四日內匯入得獎者帳戶。

五、獎狀、參賽證明如有錯誤,請於賽後5日內,以郵件方式申請,主辦單位會以電郵方式寄送數位證明。

拾壹、聯絡方式:

主辦單位: 龍華科技大學 資管系 電話: (02) 82093211 郵件: ni035@gm.lhu.edu.tw

聯絡窗口:林鳳蘭老師 分機6301 / 潘小菁老師 分機6332

拾貳、注意事項

  1. 凡報名參賽者應遵守本辦法內各項規定,如有違反者,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,並追回獎金及獎項公告之。若有違反本辦法之事項,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,得獎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  2. 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有權對競賽中的突發狀況做處理,競賽題目與評分由主辦單位作決定,且其決定即為最後的結論,參賽者或指導老師不得對主辦單位的決定提出異議。
  3. 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;且得獎者須依規定填寫,並繳交相關單據方可領獎。若未依照主辦單位規定者,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。
  4. 參賽學生請於競賽時間前完成報到,遲到(競賽進行後10分鐘內未入場者)及缺席者一律以棄權論。
  5. 報到及獲獎時請出示學生證(若學生證沒帶請務必攜帶有相片之證件),以確認為本人出賽。若身分驗證未通過,將取消選手資格及排名。
  6. 參賽學生姓名、聯絡電話、e-mail及指導老師姓名等資料將做為主辦單位通知競賽事項使用。
  7. 為紀錄相關活動,主辦單位將進行拍攝或請競賽團隊提供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。參賽選手須同意無償提供為進行結案報告或推廣活動使用、編輯、印刷、展示、宣傳或公開上述個人肖像、姓名及聲音等。參賽者應依比賽規則參與頒獎典禮、公開展示及相關推廣活動,未參與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。
  8. 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須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或有未盡事宜,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,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,得另行補充(包括活動之任何異動、更新、修改),將以本競賽網頁公告內容為依據。

拾參、本競賽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得適時修正補充之,並於比賽前公開說明規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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