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系辦公室公告》114-2特殊原因不符學分申請(限大四生)
發佈日期 :
2026-02-25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6-03-04
114-2特殊原因不符學分申請(限大四生)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開學第二週止(最晚3/16繳至課務組)
如大四(111學號) 生堅持不選到九學分,可填寫附件,並請學生需注意看「
但一定最少要選一門有學分的課程,學分數不得為0,否則不可填寫
正本由系上留存,影本需給予一份給課務組存查,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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